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聲明稿

2022.11.15

台灣東洋今(15日)發佈重大訊息,指與晟德大藥廠有關Risperidone PLGA微球學名藥委任開發協議契約關係案件,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於15日判決該協議之法律關係不存在。台灣東洋深感欣慰並表示仍會秉持誠信正直的經營理念,並持續為維護4萬多名股東權益而努力。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晟德)前於臺灣台北地方法院訴請確認與台灣東洋於民國99年8月20日簽訂之Risperidone PLGA藥品委任開發協議之法律關係存在,然該協議簽訂時,因林榮錦同時擔任台灣東洋與晟德之董事長,依法應迴避表決卻未為之,且林榮錦於董事會會議中亦未對該開發協議背景事實詳加說明,甚至該協議之簽訂,是由陳俊宏以個人名義無權代表東洋簽約,而陳俊宏更是林榮錦家族所實際掌控之佳軒公司之法人代表,程序上有諸多不合法之處,又該協議未經台灣東洋董事會事先授權,也未經台灣東洋董事會事後追認同意,自應屬無效之協議。


該案件前經最高法院發回,並於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今日下午法院就該案件作出判決,法院認定該協議之法律關係不存在,台灣東洋對此深感欣慰並會持續秉持合法誠信與永續經營的精神,提供高品質藥品與服務守護民眾健康。


關於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西元1960年。在過去60多個年頭中,台灣東洋從一家以製造和銷售為導向的傳統學名藥廠,跨足到品牌學名藥的開發與銷售;在不間斷地自我革新、蛻變,運用數十年來累積的知識、技術以及關係網絡,戮力求進,於今日重新自我定位為一家專注在特殊劑型開發及新藥開發的生技藥廠,期望能成就「以科技技術提升人類生命品質」的企業願景。
台灣東洋網站 http://www.tt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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