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東洋公司對林榮錦的聲明 惱羞成怒 避重就輕 無法掩蓋事實

2020.11.24

林榮錦於11.24日發出聲明對台灣東洋公司極盡污衊,東洋公司對林榮錦所做的不實內容保留法律追訴權,並做出如下聲明:


一.有關鏡周刊於11.24刊出的《【生技之神涉掏空】女密友瑞士開戶藏鉅款 東洋前董座林榮錦涉淘空證據曝光》一文報導,林榮錦對此發出聲明,並誣指此消息是東洋公司「透過媒體包裝..持續追殺本人周邊同仁的行徑..」。其實,林榮錦這項指控,才是真的在造謠!
鏡周刊報導所稱的「林榮錦女密友黃淑芬」是於今年10月下旬,被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以「偽造文書案件」起訴,經查證係有台北地檢署109年10月25日發布的新聞資料可證,怎可說這是東洋的「媒體包裝」!林榮錦的聲明所指事項完全是子虛烏有。


二、林榮錦在前述聲明中,又提到Inopha AG的事情,並指控東洋公司「捕風捉影編造故事」。這不僅避重就輕也是一種誹謗,在東洋公司與林榮錦的官司中,林榮錦涉嫌將多種東洋公司重要藥品智慧財產權轉給Inopha AG,同期間又多次指示晟德公司旗下子公司規劃併購Inopha AG,這又是為什麼呢?關於這點,起訴書及第一審判決已有清楚交待,因東洋公司與林榮錦的官司已由檢察官上訴到最高法院,東洋公司相信法院會查清楚,做公正裁判。


三、林榮錦在他的聲明中指出,東洋派人私下與Denis(Denis是Inopha AG名義負責人,目前仍在法院通緝中)接觸,並提出高達上千萬歐元的條件利誘,唆使Denis做出對林榮錦不利的證據。這完全與事實不符。


在2018年下半年到2019年上半年間,事實上談判期間Denis主動提出要求分配瑞士信託帳戶上千萬款項,多次透過雙方瑞士律師溝通雙方協商和解條件,Denis表明他可以提出有力事證做為證據,雙方皆透過律師進行和解談判,根本無所謂「威脅利誘」的情形。
東洋公司再次呼籲林榮錦先生誠實面對司法,不要再污衊誹謗東洋公司了。


關於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西元1960年。在過去60個年頭中,台灣東洋從一家以製造和銷售為導向的傳統學名藥廠,跨足到品牌學名藥的開發與銷售;在不間斷地自我革新、蛻變,運用數十年來累積的知識、技術以及關係網絡,戮力求進,於今日重新自我定位為一家專注在特殊劑型開發及新藥開發的生技藥廠,期望能成就「以科技技術提升人類生命品質」的企業願景。
台灣東洋網站 http://www.tt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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