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Y為實現友善環境的永續治理目標,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於內湖廠、六堵廠及中壢廠設置共5位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專責處理,且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的規定,提送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開始營運,並與合格清運及處理機構簽約,依法令妥善清除與處理事業廢棄物與日用垃圾。
另外,清運及追蹤廢棄物的管理辦法,則依《公民營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2項規範,廢棄物承包商的清運機具均須呈報核准,且只能清除廢棄物,而清除運送TTY事業廢棄物的車輛,都必須裝設GPS全球定位系統,裝設車機軌跡回傳率也須達到90%,以便主管機關及TTY即時監控。TTY為確實掌握廠區廢棄物流向及強化廠商查核,除了每週遞送聯單勾稽及清運車輛GPS異常追蹤之外,每月亦確實追蹤勾稽廠商處理完成,每年還有現場查訪之機制,確認處理後的產出及流向,並實施不定期跟車稽核,以確認廢棄物清運及處理廠商均依法執行業務。2021年,台灣東洋廢棄物總量約45.02公噸,其中,有害廢棄物25.59公噸、非有害廢棄物19.43公噸,全數皆委由合格清運廠商離場處理,且中壢廠、六堵廠每週及每月勾稽達成率達100%,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相關法規之情事,亦無造成廠區當地的環境衝擊。
台灣東洋2021年清運廠商查核情形
廠別 | 每週勾稽達成率 | 每月勾稽達成率 | 現場稽查次數 | 不定期跟車稽核次數 |
---|---|---|---|---|
中壢廠 | 100% | 100% | 1 | 1 |
六堵廠 | 100% | 100% | 2 | 3 |
台灣東洋近五年按組成進行分類的廢棄物(單位:公噸)
年度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
有害事業廢棄物 | 12.64 | 19.08 | 15.83 | 25.18 | 25.59 |
非有害事業廢棄物 | 10.92 | 13.04 | 10.13 | 13.95 | 19.43 |
廢棄物總量 | 23.56 | 32.12 | 25.96 | 39.13 | 4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