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史格瑞投書東洋找Inopha AG合作是台灣生技業敲開國際大門須找國際引路人的案例

2021.11.25

Inopha AG負責人Denis與林榮錦涉嫌掏空台灣東洋資產 非國際引路人
前美時執行長史格瑞於11月23日在「上報」投書中指出,台灣東洋藥品公司找 Inopha AG公司合作,是台灣生技業敲開國際大門須找國際引路人的案例;因史格瑞的投書內容完全悖離事實、魚目混珠,嚴重影響台灣東洋藥品股東權益,台灣東洋藥品對此提出以下回應:


第一、東洋已控告Inopha AG負責人Denis與林榮錦涉嫌掏空 Denis在逃通緝中
Inopha AG是由當時仍為台灣東洋藥品員工Denis於瑞士設立。而台灣東洋藥品前董事長林榮錦在明知此情況下,未經董事會同意,於2008年及2009年期間,將台灣東洋藥品多項重要藥品產權,以近乎無償方式授權給Inopha AG,此舉不僅違反利益衝突,且林榮錦在授權契約中,並未約定台灣東洋藥品可向Inopha AG收取簽約金、里程碑金,使台灣東洋藥品先前投入的研發經費無法回收,且喪失往後發展的商機。
台灣東洋藥品認為,林榮錦前述行為已涉嫌利益輸送、背信、掏空台灣東洋藥品。台灣東洋藥品控告林榮錦及Denis違反「證交法」,全案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而Denis也因該案潛逃出境,至今尚在通緝中、迄今仍未回國說明。


第二、Inopha AG為信箱公司 無能力成為台灣東洋國際引路人
不論從台北地檢署起訴書、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書以及台灣高檢署的上訴書中,都指明Inopha AG是一家資本額小且無受薪員工,僅由Denis租用他人辦公室的一個信箱的公司,並無履約能力。
這樣的信箱公司與史格瑞在投書中所提的Sandoz、奧地利AOP及中國石藥集團等等有實績的國際公司均截然不同,Inopha AG不可能也沒有能力成為台灣東洋藥品的「國際引路人」。史格瑞將沒有實際能力的Inopha AG與上述有實績的Sandoz等公司類比,無疑是企圖魚目混珠、混淆司法審判。


第三、史格瑞先生曾領林榮錦顧問費 相關評論有影響司法嫌疑
台灣東洋控告林榮錦的官司於二審時,史格瑞曾出庭為林榮錦作證,也持與此次投書中相同論調,但是史格瑞的奧孟亞公司與林榮錦直接掌握的順藥公司,有合作關係並領取顧問費,令人懷疑史格瑞此篇投書的意圖,是否想藉此妨礙法院發現真實,影響林榮錦背信案件的審判結果?
綜上,台灣東洋認為,Inopha AG完全沒有做「國際引路人」的能力,史格瑞在上報的投書內容並非事實。


關於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西元1960年。在過去60個年頭中,台灣東洋從一家以製造和銷售為導向的傳統學名藥廠,跨足到品牌學名藥的開發與銷售;在不間斷地自我革新、蛻變,運用數十年來累積的知識、技術以及關係網絡,戮力求進,於今日重新自我定位為一家專注在特殊劑型開發及新藥開發的生技藥廠,期望能成就「以科技技術提升人類生命品質」的企業願景。
台灣東洋網站 http://www.tt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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